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3〕166号)要求,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科学严谨、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推荐活动,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和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并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安部门意见,现将推荐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4个
永清县应急管理局
三河市应急管理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人民政府
先进个人6名
刘晓雷 廊坊市教育局科员
张海娟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指导科科长
吴 楠 廊坊市水利局防汛信息中心副主任
王志国 三河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股长
边延田 广阳区应急局副局长
刘贺强 霸州市应急局副局长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
联系电话:2380822、2380876(驻局纪检组)
来信请寄: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网上举报:lfsfxjc@163.com
公示期间,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反映问题和意见。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内容具体、线索清楚。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希望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