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 第二次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2022-09-21
1163
廊安办〔2022〕36号
廊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
第二次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办、廊坊开发区安委办,市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的通知》安排部署,经请示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我市第二轮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改为区域内县级互查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9月21日至9月25日。
二、县级层面分组互查安排
第一组:大城县(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
霸州市(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
组 长:李学军 文安县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副组长:杨骐榕 文安县消防大队
组 员:李 娟 文安县应急管理局 股长13832682528
崔宣涛 文安县消防大队
专 家:1名
第二组:文安县(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
组 长:邵铁华 大城县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副组长:曹艳杰 大城县消防大队
组 员:庄春余 大城县应急管理局 股长15930627597
张增瑞 大城县消防大队
第三组:文安县(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
组 长:郑 桥 霸州市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副组长:李奉锴 霸州市消防大队 参谋13315608653
组 员:王艳芳 霸州市应急管理局 股长15311238788
第四组:固安县(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
组 长:蔡 斌 广阳区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副组长: 常广锋 广阳区消防大队 副大队长18931650608
组 员:闫东杰 广阳区应急管理局 股长1810316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