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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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台风“烟花”对我市的影响,结合当前汛情形势,按照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在全省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经会商研究决定,市防指在霸州、文安保持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同时,7月28日21时起在全市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廊坊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汛情动态和台风影响,全力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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