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普查办开展清查及普查相关工作督导检查
2021-11-11
1255
为确保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清查阶段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为全市普查进入全面调查阶段打下坚实基础,市普查办分3个督导检查组(每组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从8月6日至10日对全市所有县(市、区)的清查工作和普查相关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县级普查办清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普查工作专班的设立和人员到位情况,资金预算、编制、审批情况,普查动员情况等。现场对清查阶段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清查数据上传进行技术指导,协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
为确保督导检查效果,督导检查组根据清查阶段的督查内容,提前制定了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检查。各组对检查中发现的清查及普查工作方面问题,现场能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详细记录,建立问题清单,并及时与市普查技术组、省普查技术组进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通过督导检查,截止8月10日,我市目前在普查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资金保障方面:落实全部财政资资金保障的县(市、区)有三河市,落实应急管理系统普查资金的县(市、区)有香河县、固安县。培训方面:各县(市、区)普遍只开展了1次培训,人数普遍在30名左右。宣传方面:开展过宣传的县(市、区)有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安次区、固安县、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工作专班方面: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县(市、区)有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安次区、广阳区、固安县、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
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普查办要求各县(市、区)普查办要迅速行动起来,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有力有序推动我市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