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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202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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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冀政字〔2023〕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省政府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和23个省有关部门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邢台、沧州、保定、衡水、承德、张家口和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矿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供销社、省商务厅。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

邯郸、秦皇岛、廊坊、石家庄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合格单位

省应急管理厅。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唐山市政府。

根据2022年签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予以奖励。希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以优秀单位为标杆,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完成全省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转载自:河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