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霸州市应急管理局对霸州市伊丽得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焊工3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款之规定,霸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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