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金金城供油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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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被检查单位:固安县金金城供油有限公司

地      址:固安县礼让店康佳务村东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廊坊市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廊坊市应急管理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

所属行业:危险化学品

执法处室:监察二大队

执法人员:郭文兴、安杨

检查时间:2022126

检查情况

    

按照专项检查计划工作安排,对固安县金金城供油有限公司(冀廊)应急〔2022〕2-DX-01号文书所列1项问题:电工马凯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上岗。

处理结果及裁量依据

     

上述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缴纳万元罚款。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决定、措施,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2年12月19日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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