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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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3年3月6日

留言内容:如果从事低压工作,有了高压操作证还需要低压操作证吗。

回复时间:2023年3月22日

回复内容: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电工作业目录调整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6个操作项目。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电工作业人员按照操作项目上岗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电工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证书确定的作业范围内作业。

现阶段基本上的要求是:持高压电工证不得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地方有特殊规定要求的除外);下一阶段可能的要求是:持高压电工证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需等《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后)。

如有疑问可拨打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2380870。

2023年3月22日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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