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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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202322

 

廊坊市应急管理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应急管理局、廊坊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按照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部署和2023年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察重点工作安排,应急管理研究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5个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协作,严格质量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运行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2.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3.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数字化应用提升工作方案

4.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5.陆上石油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廊坊市应急管理

2023314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运行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察重点工作安排,深刻吸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等事故教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运行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的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每一处带运行部位建立台账,逐一评估其运行安全现状,制定整治措施并实施限期分类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推动提高装置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全面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动态开展带运行排查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运行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内容

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中,存在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

1.设备、管线(弯头、法兰、变径等)发生泄漏,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然继续运行。

2.管线采取打卡具等临时性防泄漏措施。

3.管线壁厚腐蚀减薄,已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线介质中腐蚀性物质含量超出正常范围未加强防腐蚀检测,仍然继续使用。

4.机泵或管道异常震动,未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仍然继续使用。

5.承压特种设备及管道超过法定检验期限仍然继续使用。

6.设备、阀门、管线未按照设计选型和选用材质,且未履行变更手续仍然维持运行。

7.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阻火器等)未正常投用或出现故障。

8.关键工艺联锁未履行变更手续摘除,不及时恢复。

9.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未投用或处于非正常状态,长时间报警未处置。

10.对于反复出现异常的设备设施,经评估需要淘汰的仍然继续使用。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改。2023320日前,各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有关企业完成自查和评估,形成装置设备带运行台账,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限期实施分类整治,并将工作情况录入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经评估,对可能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隐患,立即处置、彻底消除;对重点环节部位隐患,强化防控措施并及时整改;对反复出现异常经评估无法安全运行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装置设备,实施淘汰退出。

(二)监督检查。20234月底前,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照企业自查自改台账,对辖区内企业(含中央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带运行隐患未及时治理消除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隐患久拖不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0235月底前,省应急管理厅以不低于5%的比例对存在装置设备带运行问题的企业(含中央企业)进行督导抽查。

(三)总结提升。20236月底前,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总结专项整治成效,推动提高装置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全面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有机结合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双重预防机制运行等工作,动态开展带运行排查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运行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统筹。省级层面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含中央企业)装置设备带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抽查。市、县级层面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强化跟踪督办。、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企业装置设备带运行底数,对分类整治情况进行指导、跟踪和督办,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盯到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每月23日前,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相关工作进展。省厅将定期汇总形成简报进行通报。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装置设备带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停产停业整顿的,要严格安全标准,未经作出安全行政处罚的应急管理部门复核,不得擅自复产。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情况,梳理凝练经验做法,将装置设备带运行安全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的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安全诊断和分类整治,落实常态化排查管控措施,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构建长效机制。


附件2

 

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察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巩固2022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成效,有效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持续以提升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坚持重点治理、因企施策,深化组合治理措施,健全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完成液氯、过氧化企业和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液化烃储罐企业专家指导服务。

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一是自查评估。级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涉及液化烃储罐区的企业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完成自查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高、较高、一般和较低安全风险),录入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形成液化烃储罐安全风险评估台账(20235月底前完成)。二是深度评估。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专家开展深度评估,按照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核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等级(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负责组织本集团所属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等级的核定),督促有关企业建立一罐区一策整改方案20237月底前完成)三是分类整治。各有关企业按照一罐区一策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整治:经评估,液化烃储罐区存在无法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的,依法依规淘汰退出;评估为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立即完善安全、设备和工艺等管理措施,改造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设施,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评估为较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限期落实必要安全管控措施;评估为一般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结合检维修计划整改(按整改方案时限完成)四是验收督导。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内高安全风险和较高安全风险液化烃储罐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20239月底前完成)。

)完善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督促苯乙烯企业对照排查指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加的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并将企业自查自改情况作为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的必查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应急管理厅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县两级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压实企业责任。督促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企业自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三)严格执法验收。专项治理中责令停产后申请复产的企业,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复产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得复产,验收结果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备。对各级督导核查阶段发现的隐患整改不落实、举一反三自查不到位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强化督导调度。坚持专项治理调度机制,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及时报送,省应急管理厅每月调度通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专家指导服务期间实行日调度。坚持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附件3

 

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察重点工作安排,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持续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持续提升、优良运行的原则,围绕四个深化以企业重大危险源三类包保责任人履职应用为突破口,深化关键岗位应用;通过企业自评、地方核查、部级督导,深化企业运行质效;通过系统运维、数据提升、功能拓展,深化系统支撑保障;通过制度完善、宣传交流,深化长效运行机制,持续推动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实现双重预防机制优良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关键岗位应用。突出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应用,各企业根据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规定及管理要求,细化完善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使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通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自动记录履职情况,有效落实安全包保责任20236月底前完成)。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应用履职(持续开展)

(二)深化企业运行质效。

1.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评估标准》开展自评,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纠偏,优先解决未使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与日常巡检两张皮、隐患排查任务未覆盖所有相关岗位、系统功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20236月底前完成)

2.省应急管理厅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管理指南》,每周开展线上巡查,定期开展线下抽查,确保地市全覆盖;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全覆盖线下核查,突出关键岗位履职考核,重点聚焦未达到优良运行的企业,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企业提升运行质效(持续开展)

(三)深化系统支撑保障。

1.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成立系统运维团队,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系统运维工作20233月底前完成)

2.省应急管理厅督促企业及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数字化系统优化和数据治理,评估本地区数据运算、传输总量,统筹配足服务器、网络宽带等资源,不断优化系统运行环境(20236月底前完成)。

3.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数据关联应用,实现各级监管部门数据共享,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做好与人员定位等功能融合的拓展应用(持续开展)

(四)深化长效运行机制。

1.企业要构建逐级响应的提醒预警机制,对隐患排查任务未完成、隐患超期未整改等问题及时提醒预警,并自动生成记录;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严格兑现20236月底前完成)

2.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与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数据相配套的预警响应制度,对建设不达标、建而不用、运行效果差的企业加强通报执法20236月底前完成)

3.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选树典型应用案例,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加强宣传报道,开展观摩交流。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季度报送典型应用案例(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的重要性,坚持提高安全管理质效、不给企业管理增加负担、不给现场员工加重任务的原则,将其作为日常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确保生产平稳、降低管理成本、落实全员责任的重要手段,提高日常监管执法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保企业有效运行。

(二)优化监管模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优化监管模式,督促企业通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通过系统自动生成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信息。

(三)强化调度通报省应急管理厅建立月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各市各企业运行情况,定期开展视频会商,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现场督导和约谈,确保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取得实效。


附件4

 

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察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和风险集中治理成果,深化油气储存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重大安全风险,深化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评估整治,提升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水平,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评估整治,组织实施专家指导服务,配齐气体检测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三个系统);组织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整治回头看,指导市县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开展打非治违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防控。

1.强化四个系统应用。市应急管理督促、指导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完善系统应用的规章制度,建立预警响应机制,确保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精准敏捷,提升安全风险智能预警、主动防控能力20236月底前完成)

2.应用完善智能化管控平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围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企业端智能化管控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指导企业对照指南要求规范功能模块,丰富场景、全面应用,发现问题及时优化完善;及时总结建设应用效果良好企业的推进经验,示范带动其他企业提高安全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36月底前完成)

3.优化风险监测预警功能。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油气储存企业功能模块拓展工作的部署,结合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应用情况,开展重要功能模块信息接入试点工作20236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评估整治。

1.企业对标自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督促除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以外,其他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油气储存企业,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安全风险等级20234月底前完成)

2.专家指导服务。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负责本系统中小油气储存企业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中央企业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的专家指导服务,组织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复核企业安全风险等级20237月底前完成)

3.落实隐患整改。各企业对照自评、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一企一策完成隐患整改,配备并投用三个系统。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并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从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202310月底前完成)

4.严格执法验收。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本地区所有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含中央企业)问题隐患整改的执法验收工作,实现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清零202310月底前完成)

(三)建立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

1.建立年度对标自评机制。油气储存企业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每年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开展自评,编制自评报告,评定安全风险等级,问题隐患清单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开展)

2.建立专家深度评估机制。有关中央企业总部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每3年对本系统、本地区的油气储存企业开展一次深度评估,编制深度评估报告,核定安全风险等级,问题隐患清单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开展)

(四)深化化学品储罐集中区整治。

1.开展整治回头看县(市、区对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化学品储罐区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冀安委办〔202123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化学品储罐区评估整治回头看,按照企业清单逐一核查储存介质情况和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20235月底前完成)

2.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各地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重点打击查处以普通化学品名义擅自经营原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行为(持续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参加专题培训。应急管理部将对中小油气储存企业评估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对有关工作安排及材料进行解读,各市县要按照专题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并指导企业认真抓好落实。

(三)强化过程督导。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发现并上报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省应急管理厅将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各项工作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通报,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5

 

陆上石油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察重点工作安排,有效防控陆上石油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重点环节,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强陆上油气开采企业所属集输管线安全风险整治,补齐管理的短板弱项;严格停产井安全监管,消除安全管理盲区,提升停产井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实施重点井场站场安全风险自评和深度评估。

二、工作任务

(一)集输管线安全风险整治。

1.全面排查。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共同督促、指导陆上油气开采企业全面摸排所属管线使用年限、材质、输送介质情况,重点排查穿越人口密集区、占压、安全保护距离不足的高风险区域情况,并建立清单台账20233月底前完成)

2.严格管控管线外部隐患。排查发现穿越人口密集区存在管道占压、间距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形成管线外部隐患清单,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所属企业立即停产,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整改到位20238月底前完成)

3.排查治理管线本体隐患。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定期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所属油气管线进行全方位检测,对发现管线腐蚀严重、壁厚减薄等可能存在风险的管线,要先停止使用再进行整改;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要对安全现状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及时停产更换;对管线存在的本体隐患,要加强腐蚀防护、补强、换管等治理措施,提升管线本质安全水平20238月底前完成本轮排查整治,之后长期坚持)

4.建立健全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陆上油气开采企业动态开展集输管线高风险区域辨识,形成高风险区域清单,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针对每一处高风险区域,市、县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与企业建立日常联防联控、定期会商研判和协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持续开展

(二)停产井安全风险整治。

1.全面摸排整治底数。对照应急部印发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停产井安全风险防控指南》所明确的管理范围,各有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央企所属油气田企业,对停产井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陆上石油天然气停产井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印发后1个月内完成)

2.企业自评及降等整改。各有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与有关中央企业加强沟通,协助中央企业组织所属油气田企业开展停产井自查自改,按照防控指南评定风险等级,制定落实一井一策降低风险等级方案,实现较高风险、高风险停产井清零。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并总结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并报送省厅20238月底前完成)

(三)重点井场站场安全风险评估。

1.企业对标自评。各有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助中央企业组织所属油气田企业继续开展重点井场站场筛查和对标自评,要及时收集企业的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并报送省厅20236月底前完成)

2.深度评估及整改提升。各有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助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井场站场组织开展深度评估,核定安全风险等级,形成深度评估报告,要督促基层企业落实整改提升措施20239月底前完成)

)执法检查。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有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对集输管线排查整治情况、停产井自查自改情况、重点井场站场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和天然气井防硫化氢措施达标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周边人员密集的高风险井场站场等进行抽查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202310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协助指导。各有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助中央企业总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油气田企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明确责任,推动落实。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及时跟进了解。有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与央企所属油气田企业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每月23日前向省厅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对集输管线排查整治情况、停产井自查自改情况、重点井场站场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的执法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10月底前报送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协助有关中央企业总结提炼重大风险管控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形成企业常态化、长效化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加强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

2023年3月31日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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