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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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意见

 冀应急〔2023〕17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技能,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依法规范安全培训行业秩序,严格考试管理,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执法,狠抓安全培训质量提升,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工作目标。坚持需求导向、便民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全省安全培训市场供给,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试管理体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责任,丰富在线培训载体,为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安全培训服务,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全面实行培训机构社会化。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安全培训机构申办报备程序。凡是符合安全培训机构开办条件的,可通过省安全生产培训全流程监管平台报市级应急管理局审核、省应急管理厅备案,直接网上公示准予开办。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DB 13 T5271-2020),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

4.扩大培训机构社会来源。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在师资力量、场地设置、设备配置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更多的优质培训资源。支持鼓励大中型企业和院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业务,对符合安全培训条件的实行即申即办制度,持续增加安全培训市场供给。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安全培训中心,服务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中小企业安全培训。

5.实行培训机构评级管理。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大纲要求,加强培训过程管理,提供高质量安全培训服务。建立培训机构评级管理制度,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培训机构自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根据培训质量、日常检查、执法抽查、学员网上评议等,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促进安全培训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培训质量。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执教能力。加大高水平师资引进力度,对职业院校相应专业教师可直接纳入全省教师库管理,充实安全培训师资力量。强化企业内训师培训,统一内训师条件,支持企业优选内训师充实自身培训力量。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试管理

7.建立安全生产考试管理体系。省应急管理厅设立河北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负责指导管理全省安全生产考试工作。各市(含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要分别设置本级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考试工作和考试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考试点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8.统筹优化考试点布局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标准、高效便民、考培分离”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县域安全生产考试点,并向社会公布,为考生就近考试提供便利。新增考试点要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建设,由其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报市级应急管理局审核把关、按标准验收,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考试点建设要利用好当地职教中心等职业学校优势,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严格执行“考培分离”规定。

9.构建以学员为中心的一站式服务管理机制。优化培训考试组织方式,优化考试工作流程,建立以学员为中心的报名、培训、考试服务机制,进一步拓宽便民服务途径。凡经其它学习培训途径具备与所从事特种作业相应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或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的,可以不经培训机构培训直接报名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

10.实施焊工作业人员实物实操考试。全面推行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实物实操考试,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安全技能,降低因动火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促进安全培训质量的提升。各特种作业考试点,均要配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实物焊机等实际操作设备,同时严格考试场所安全管理,对达不到实物实操要求的停止其考试业务。

11.严格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加强专兼职考务人员队伍建设,明确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实操考试考评员不得兼任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教师,主考官要从市、县监管执法人员、考试中心工作人员中选任。要严格执行考生身份核验实名制要求,优化服务流程,确保考试通过后及时就近自助制证。严格安全生产考试和发证档案管理,纸质档案和视频档案要完整、规范。

12.加强考试保障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使用国家题库。完善冶金、建材、有色、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考试题库建设,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提供条件,为全省各级执法人员落实“逢查必考”提供便利。

四、着力加强从业人员全员教育培训

13.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分专业、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规范安全行为,保障各项政策机制措施落地见效,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提升企业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14.加强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培训便民“中介超市”,在现有安全在线学习平台基础上,在全国遴选更多优秀平台提供给培训机构和企业自主选用。加强全员培训学习平台建设,重点突出公共安全、警示教育以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等,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同时,针对培训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作专题教育片,切实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15.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政策宣传。建立安全培训宣传矩阵,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多种媒体宣传安全培训政策,扩大群众知晓度,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安全培训警示台,选树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督促引导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依法依规组织培训考试,指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参加培训。

五、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培训考试监管

16.严格履行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辖区内安全培训监管,把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考试机构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推行建立“逢查必考”制度,核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推动安全培训质量的提高;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持假证上岗行为,对涉嫌造假的相关人员要移送公安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培训全流程监管平台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全流程智慧监管,努力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安全培训服务。加快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全流程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备案业务全部网上办理;试行“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纳入平台监管,实现“五全”(即全程留痕、全程监管、全程追溯、全面覆盖、形成全量数据资产)监管目标。

18.建立培训、考试机构动态监管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安全培训、考试机构进行综合评估、通报公示,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安全培训、考试质量效果评估差的要调整评级;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培训机构、考试点实行退出机制。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0月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意见

 

转自: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0月9日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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