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应急管理局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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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2.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灾害、地灾害等防治工作。

3.负责在重大生态环境事故发生后,在相关部门提出救灾物资的需求和动用申请后,按程序及时下达动用指令,协调发展改革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做好物资的调出、运送工作

4.负责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纳入市级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配合开展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防震减灾法规、规划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地震次生灾害和地震灾害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2024年1月19日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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