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廊坊市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市局有关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省厅对2018年制定的《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23年2月10日
附件: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