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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案例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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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廊坊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文安县滨阳加油站从业人员(加油员)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如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经核查,发现该企业2名加油员工进行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鞋,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的规定,该项举报内容属实。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文安县滩里镇安里屯加油站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捌仟(18000)元罚款,对两名加油员各处人民币伍仟(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人民币贰万捌仟(28000)元.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对举报企业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肆仟贰佰(4200)元。

 

2025年08月,廊坊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文安县滨庆石化加油站从业人员(加油员)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如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经核查,发现该企业1名加油员工进行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鞋,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的规定,该项举报内容属实。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文安县滩里镇安里屯加油站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壹万叁仟(13000)元罚款,对一名加油员处以人民币伍仟(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人民币壹万捌仟(18000)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对举报企业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贰仟柒佰(2700)元。